家暴9歲親女…火攻、踢臉、竹片打
自由時報 2009/02/21
〔記者陳界良/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9歲女童去年9月間因離家被父親用打火機燒傷手,11月間被媽媽處罰伏地挺身並用腳踢傷臉部,12月間又先後被父母以竹片打傷,全身傷痕累累,法院昨天核准女童的保護令。
地院指出,這名尚在讀國小的女童在92年間,就曾因父母嚴重疏於照顧,造成她遭燙傷及左小腿骨折。去年9月,由於女童離家而慘遭父親用打火機燒她的手;11月間,女童的媽媽因故處罰她,要求她做伏地挺身,還用腳踢她的臉。
社工介入 聲請保護令獲准
地院調查,去年12月間,女童又因離家未歸,她父親拿竹片毆打她,造成右腳背瘀傷;事隔不久,媽媽同樣又以竹片毆打她的頭部、背部與手腳等處,造成她頭部撕裂傷與全身多處瘀青,處境堪憐。
女童遭父母虐打的慘況被舉發後,苗縣府立即派社工前往了解,發現女童除頭部有撕裂傷,全身還有多處新、舊瘀青傷痕,立即將她接走並妥善安置,同時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
據了解,女童父親是小攤,與妻離婚,但仍住一起,育有3子女,只有這名女童常遭虐打,兩人常責怪女童說謊、偷錢而對她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