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面前亮槍 離婚失監護權


自由時報 2009/02/0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39歲桃園縣潘姓男子有槍砲前科,出獄後被妻子金女指控潘男「動不動就拿槍恐嚇她,甚至曾亮槍要吵鬧的5歲女兒閉嘴」。


潘男雖稱只是玩具槍,桃園地院認定他有暴力傾向,金女訴離判准,且擁有女兒監護權。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