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跟父親 想媽媽不吃飯 男童皮包骨病死

自由時報 2009/02/03

父母離異 苦了孩子

〔記者鮑建信、洪臣宏/高雄報導〕大人離異,受苦的總是小孩!6歲杜姓男童雙親離婚後,由生父照料,男童疑因思念生母拒絕進食,杜父和同居的陳女竟長期以流質食物餵食,致杜童骨瘦如柴,營養不良死亡;高雄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將2人起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疏於照顧 生父被訴

檢方強調,被告等疏於照顧扶養義務,見杜童食慾不佳,或因故不願進食,身形日益瘦弱之際,竟未及時送醫診治,積極聯絡其生母家人尋求協助,任由杜童長期進食流質食物,過失重大。

杜童母親張女應訊時指出,杜童還在新竹時,她每週前往探視1、2次,但自他搬到高雄後,因工作關係很少見面,最後一次看到小孩是97年大年初二。並說,杜童平日食慾正常,每餐吃2碗飯,又不挑食,體型圓潤,質疑被告等人涉嫌虐待或殺害杜童。

生父供稱 沒錢送醫

杜父供稱,與前妻離婚後,杜童想念生母不願吃飯,並因生活困苦,沒錢將杜童送醫治療。

承辦檢察官陳永盛調查,杜童死亡前1、2個月,杜父曾聯絡杜童外公,希望帶孫子回去暫住一段時間,對方擔心杜童會適應不良拒絕,後來發覺不對勁,卻因杜父電話保密而無法聯絡。

檢方解剖相驗,杜童身高106公分、胸寬17公分、胸厚8公分,比同齡小孩瘦弱許多,慘不忍睹,死因為營養不良併酮酸酸血症,除皮膚過敏有外傷,沒有其他傷痕,又查無虐待等證據,只能以過失致死罪嫌論處。

起訴書指出,96年10月31日,設籍新竹縣的杜父與張女離婚時,約定6歲大的杜童由他照料、扶養;杜父於97年3月10日,與陳姓女友搬到高雄縣大寮鄉套房同居,改由陳女負責杜童生活起居,杜則上夜班工作。

檢方調查,杜童96年離開張女後,因思念其母或食慾不佳拒絕進食,被告等大多以糖水、湯汁、湯拌飯、壓碎蔬菜等流質食物餵食,時間長達4、5個月,杜童骨瘦如柴,身體狀況日益惡劣。

97年4月11日凌晨4點30分,陳女叫喚杜童已無反應,通知杜父查看並自行施救無效,杜童死亡後2人不知所措,遲至下午5點30分,始向高縣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報案,同時通知救護車將杜童屍體送往殯儀館,案經檢方相驗主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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