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城大亨 騙婚詐16億

蘋果日報 2009/01/21

大地主愛女報警 聲押薄情郎

【黃泊川/台北報導】中央電影公司前副董事長、擁有絕色影城等戲院的影城大亨吳成麟,五年前得知北市內湖區一名女地主有龐大家產,鎖定地主的失婚女兒展開熱烈追求,期間他與一名空姐秘密結婚生子,但仍與地主女兒談論婚嫁,假借投資詐騙「準岳母」近16億元,後遭地主母女發現騙財騙婚,憤而報警。檢警調查投資案全無女地主股份,昨將吳嫌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等罪移送後聲押。

吳成麟(43歲,台北縣人,有妨害名譽前科)昨落網時仍辯稱:「這些投資再等八年、十年,一定會有交代。」地主女兒則難過地說:「不管是投資還是感情,根本都是一場騙局。」

偷偷與空姐結婚生子

警方調查,吳成麟是北市西門町藝術和商業電影票房不錯的絕色影城董事長,以及真善美戲院經營者,並曾掌握總統、梅花戲院經營權,日前遭內湖一名女地主及其女兒控告詐欺,地主女兒說:「他成功事業的資金,都是向我和母親騙來的。」

警方調查,吳嫌的哥哥吳成榮是建築師,認識不少大地主,得知內湖女地主的女兒離婚,於是在2004年介紹給弟弟吳成麟認識。吳成麟覬覦對方龐大家產,對比他年長又失婚的地主女兒展開「假追求、真詐騙」戲碼。四年前他和一名空姐秘密結婚,隨即離婚,繼續和地主女兒交往,但仍和空姐有婚姻之實,後因空姐懷孕,兩人再度結婚。

被害女地主指控,吳嫌長得一表人才、事業心很強,對女兒展開追求甚至求婚,她期盼女兒能再度覓得幸福,對「未來女婿」沒有絲毫戒心,不料吳嫌四年前開始陸續用各項投資名目從她們母女身上挖錢,前後騙走近16億元。

女地主被迫拋售土地

女地主說,吳嫌遊說指稱投標基隆市安樂區、前台肥麵粉廠土地,得標後將變更地目規劃「絕色影城投資開發案」,騙走她2.2億元;她得知吳嫌要爭奪中央電影公司經營權,擴大影城版圖,不惜將內湖承租給大型量販店的土地抵押貸款10億元,全交給吳嫌處理;前年她得知其西門町絕色影城辦理增資,母女倆也投資6千萬元,不料去年初友人警告女兒,指吳嫌已婚還劈腿。

地主女兒傷心表示,去年間很多朋友告訴她要注意吳嫌是個花心大蘿蔔,同時和空姐、開發公司女職員等多名女子交往,她與母親追問吳,吳嫌坦承已婚,還有一對子女,她和母親逼吳嫌出示投資的合約與股份,吳嫌也拿不出來。

女地主氣憤指出,她拿給吳嫌投資的錢多是拿房地產去貸款,包括她現在住的豪宅、內湖租給大型量販店的土地等,為了繳龐大的銀行貸款,只好拋售每年進帳800多萬元租金的量販店土地,女地主感嘆說:「賠錢就算了,還讓女兒被愚弄感情。」

警方調查,吳嫌有30多個銀行帳戶,其妻子、會計和人頭等有逾50個帳戶,供其調度龐大資金往來,他向女地主不法詐騙近16億元中,其中基隆麵粉廠開發案,最後以4億500萬元標下,並向銀行貸款3.4億元,實際支出不到7千萬元,卻向女地主獅子大開口拿了2.2億元,剩下的1.5億元疑落入私人口袋,該筆土地卻登記在他和一家子公司名下。

銀行行員洩密給大亨

警方昨持拘票將吳嫌逮捕到案,而搜索絕色影城辦公室時,意外發現刑事局為了追查吳嫌資金流向,行文給華南銀行的公文影本,顯然有行員涉嫌洩密,將查辦洩密行員刑責。
吳嫌落網後,對於基隆土地開發案,辯稱是獲女地主充分相信與授權,資產不一定要用女地主名義登記,還謊稱女地主有三分之一股份;警方追查發現,多項投資案根本沒有女地主的股權或合約登記,昨將吳嫌與其絕色影城女會計廖彩琳(43歲)以詐欺罪移送偵辦,由於吳嫌正積極申請移居美國,地檢署複訊後當庭聲押。

律師廖芳萱認為,吳嫌觸犯《刑法》詐欺罪,最重可判處7年半以下徒刑;絕色影城增資案詐騙6千萬元,適用「一罪一罰」,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最後將由法院合併審判。廖芳萱說:「感情的部分,則無法用刑責來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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