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沒寫功課 母罰舉鐵椅跪地、棍打腳底
NOW news 2009/01/1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縣一名國小三年級男童因功課未寫,遭母親懲罰以手舉鐵椅罰跪長達3個半小時,期間母親與同居男友還輪流以木板毆打屁股、腳底,直至員警趕抵才將男童解救出來。男童52歲外祖父趕來現場後,得知女兒竟對自己的親生兒子如此狠心,堅持對女兒及其同居男友提出告訴。
因為沒有寫功課,男童被媽媽和同居男友處罰高舉鐵椅,鐵椅上還擺有12個裝滿水的寶特瓶,這一處罰就是3小時,不要說一個10歲的孩子,就連大人恐怕也吃不消。而且媽媽與同居人輪流拿長110公分的木條毆打他的屁股和腳底,並且用膠帶貼住他的眼睛、鼻子,嘴裡還被塞進一條內褲,大概是避免男童哭泣聲音過大引起鄰居注意。
又是罰跪又是罰站,如此嚴厲接近虐童的處罰方式,直到屋內傳出孩童哭鬧聲被鄰居報警處理,警方感到現場後將男童救出,發現他全身佈滿新舊傷痕,臀部與大腿青一塊此一塊的,叫人看了相當不忍。幸好男童外公願意收養,讓他暫時遠離家暴陰霾,他的母親與同居男友則遭妨害幼童發育罪移送,還可能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