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性+謀殺 美女富豪情路崎嶇

【聯合報╱編譯夏嘉玲、朱小明╱綜合報導】 2008.12.08

昏迷廿八年的美國女富豪瑪莎•馮布洛六日在紐約去世,讓喧騰一時的豪門謀殺疑案「馮布洛世紀大審」再度成為話題。這起案件結合金錢、性和謀殺,比小說情節還曲折離奇。

昏迷期間 插管餵食

瑪莎在曼哈頓一家私人安養院過世,死於心肺停止,享年七十六歲。她的三名子女透過聲明表示,「我們得天獨厚,有一位非常慈愛的母親」。形同植物人的瑪莎昏迷期間,房裡總有人送來鮮花,三名子女和九名孫輩的照片也一直擺在床邊的桌上。昏迷期間她未曾使用維生系統,但靠插管餵食維持生命。

首任丈夫 落魄親王

瑪莎和一些美國女富豪一樣,擁有財富後就想嫁個歐洲貴族,讓自己冠上象徵地位的貴族姓氏。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奧地利落魄親王馮奧爾斯伯格。她和母親赴奧國旅遊時,結識在度假村擔任網球教練、身無分文的馮奧爾斯伯格,1957年嫁給他,成為馮奧爾斯伯格王妃,但生下一女一子後離婚。1966年,瑪莎再婚,嫁給有德國和丹麥貴族血統的英國名流馮布洛,馮布洛隨即辭去石油大亨蓋提的助理工作,和瑪莎卜居羅德島,兩人育有一女蔻希瑪。

耶誕夜前 發生意外

瑪莎在1980年耶誕夜前三天,昏倒在羅德島州新港自宅浴室,當時她正和親友慶祝耶誕即將到來,家人以為她喝醉,把她送上床休息,並未請醫護人員來,第二天才發現不對。瑪莎腦部受損,形同植物人。

瑪莎和第一任丈夫生的兩名子女指控馮布洛意圖謀財害命。馮布洛情婦出庭作證時也說,她向馮布洛下了最後通牒,要他和瑪莎離婚,這項證詞更讓外界認為馮布洛有行凶動機。馮布洛若離婚,可從瑪莎的財產分到瑪莎遺囑中載明給馮布洛的一千四百萬美元,還能獲得瑪莎為他設立的每年十二萬美元的信託基金。

1982年,馮布洛被判有罪,被處卅年徒刑,以一百萬美元交保。這起訴訟讓瑪莎兩名較大的子女和馮布洛、蔻希瑪父女形同水火,新港和紐約上流社會也因支持對象不同而分裂。

疑凶丈夫 重審無罪

馮布洛上訴時找來美國頂尖律師、哈佛大學法學教授德修維茨辯護,以證據可信度不足翻案。一九八五年重審,馮布洛改判無罪。馮布洛無罪開釋一個月後,瑪莎的兒子和長女又對他提出求償五千六百萬美元的民事訴訟。官司糾纏兩年,後來馮布洛同意和瑪莎離婚,放棄對她鉅額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和瑪莎為他設立的信託基金。馮布洛也同意離開美國,保證不以他和瑪莎的故事牟利,和兩名繼子女達成和解。

繼承財富 約25億元

對瑪莎財產的估計不一,有人估計她繼承的財富達七千五百萬美元(台幣廿五億元),她在羅德島的濱海豪宅賣了四百廿萬美元(台幣一點四億元)、紐約曼哈頓第五街的十二房公寓賣了六百廿五萬美元(台幣二點一億元),名下藝術品賣了一千一百五十萬美元(近台幣三點九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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