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失業 把幼兒丟在前岳家門口

中時電子報 2008/11/28 陳俊雄/北縣報導

景氣寒冬冷颼颼,離婚的楊姓失業父親因養不起三歲幼子,含淚把小孩棄置在鶯歌外婆家門外長達半小時;楊某供稱,當他丟下小孩後,還偷偷躲在一百多公尺外觀察,這段期間讓他心如刀割,但板橋地檢署認為楊某已使小孩面臨危機,昨依遺棄罪嫌將失業男起訴。

住在中壢的卅二歲楊姓男子長期失業,八月間又和黃姓妻子協議離婚,因為夫妻兩人都養不起年僅三歲半的幼子,楊某竟然把小孩棄置到鶯歌中湖岳母家門口。

檢方調查,當時正在幫孫女洗澡的外婆,聽到屋外有哭聲開門探頭一看,發現有個小孩正在門口啼哭。雖然和外孫幾個月沒見,沒想到,眼前這個又黑又瘦的小孩竟是外孫。

外婆庭訊時表示,她曾在三個多月前看過小外孫一面,沒想到小孩竟在短短幾個月內瘦了一大圈,讓她乍看時根本認不出來。當她發現小孩就是外孫,對女婿無故遺棄親生骨肉行為大為光火,向三峽警分局提出告訴。

楊姓男子供稱,他連自己能不能吃飽都有問題,遑論要養小孩,在生活沒有著落下,才會先打電話聯絡岳母未果後,逕自把兒子丟在岳母家門口。

楊某說,當他丟下小孩後,還偷偷躲在一百多公尺外觀察,其實他心如刀割;將近半小時後岳母開門把小孩帶進屋裡,他才悄悄離開。

板橋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認為,楊某把小孩棄置在家門口,顯然已讓年僅三歲半的親生幼子陷入危難當中,雖然楊某迫於無奈棄兒之舉堪憐,但仍依遺棄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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