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公民老師 教女學生教到床上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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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公民老師 教女學生教到床上

自由時報 2008/11/21

〔記者阮怡瑜、湯世名/彰化報導〕國中公民教育課程內容包含法治教育,培養學生守法觀念,不過,中部卻傳出教此科的男老師本身竟背離科目本旨,敗壞師德,教女學生竟教到床上去!

妨害性自主 判刑5年10月

彰化縣某國中公民教育科黃姓代課老師竟與國一女學生發生師生戀,甚至以「課後輔導」名義,在學生家中滯留到三更半夜,再藉機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彰化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5年10個月。

該國中校長表示,黃姓代課老師係去年暑假後到任,教學積極,但思想較極端、偏激,學生風評兩極化,還曾對學生不當體罰,加上女學生母親曾到校抱怨該老師與女兒走得太近,狀況連連,校方決請他走人,黃某已於今年1月底離職。

校方表示,來自單親家庭的女學生相當早熟,小學時期就曾和老師走得很近,沒想到升上國中後又與老師傳出戀情,人格特質有偏差,目前校方持續輔導她。

課後到家輔導 發生性關係

據了解,28歲的黃某幾年前曾在某公家單位實習,期間出了狀況被開除,後來考上某國立大學,外表雖不起眼,卻很會對女孩子灌迷湯,將涉世未深的小女孩迷得暈頭轉向。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底,黃某以「課後輔導」名義到該學生家中,至晚間11點多還不肯離開,學生母親要出門上夜班,只好請男友留到老師離開才能走,但其男友有事先離開,老師見有機可乘,在女學生同意下,在客廳沙發奪走女學生的童貞,直到今年2月底被發現前,共與女學生發生了7次關係。

判決書指出,黃某否認與女學生交往,但法官曾在女學生的筆記本中發現2人擁抱的親密合照,雙方也以老公、老婆相稱,女學生甚至能指出老師的屁股上有個被香菸燙到的傷口,綜合上情,認為黃某確與學生發生不倫師生戀。

法官審理指出,黃某將近30歲,且是國立大學畢業,卻利用女學生年幼無知,而與未成年、思慮欠周的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行為與其所教授的「公民道德」科目本旨背道而馳,敗壞師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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