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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傻!愛上小女友 交歡廿一次被起訴

中時電子報 2008/10/29 蕭博文/台北報導

三十歲的林姓廚師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就讀國中的小女友,兩人相談甚歡從網路相戀至現實世界,多次在旅館與林某住家發生性行為。半年後小女友以「沒有感覺了!」提出分手,林某瘋狂致電欲挽回戀情,被少女母親發現兩人關係匪淺,氣得控告林某妨害性自主。

檢方查出,兩人交往半年期間,於士林、蘆洲等地旅館及林某租屋處,先後發生廿一次性行為。雖然林某辯稱不知少女未滿十六歲。但檢方認為林某常接送少女上學,豈有不知正常國中生多未滿十六歲的道理,依法起訴林某,並籲請院方就廿一次性行為分論並罰。

林姓男子去年年底在網路遊戲「完美世界」認識少女,兩人在網路世界相談甚歡,進而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林某與少女在今年一月間發生初次性行為後,平均每個星期都會跟少女約會,並在租屋處與旅館等地發生性行為。

兩人交往半年後,少女自覺對林某「沒有感覺了!」開始疏離林某,任憑林某瘋狂致電也不理睬。少女母親察覺女兒行為有異,一問之下才知女兒已在外結交男友,隨即致電林某理論,並控告林某妨害性自主。  林某到案後坦承與少女間有性關係,卻矢口否認知道少女未滿十六歲。但檢方認為,縱使少女意圖隱瞞真實年齡,林某常常接送少女至國中上學也應對少女年齡起疑,偵結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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