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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送女子返家,意外查獲家暴夫是通緝犯
中時電子報 2008/10/26 唐嘉邦/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鎮一名婦人,和鄭姓丈夫吵架離家出走,擔心被家暴不敢回去,求助警察。由於報案時未帶證件,由警方陪同她回家索取,沒想到待在家中的鄭某一看到警察,自知躲不過,直接坦承自己是毒品通緝犯,而且連妻子都不知情。
卅八歲鄭建明平日與妻子相處不睦,三月間因毒品案被苗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後,隨即躲到各處藏匿,近日才返回家中。
不過,鄭妻並不知丈夫被通緝,前晚與丈夫發生口角,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因害怕被家暴到派出所報案。
鄭妻報案時,表示證件在家裡,請警方陪同返家拿取。警員偕同鄭妻返家後,鄭某一見到警察,嚇了一跳,以為警方知道他通緝犯的身分,要捉他歸案而神情慌張。
員警見他神色有異,要他出示證件。鄭某見身分無法隱藏,向警方坦承是毒品通緝犯,員警隨後將鄭某帶回派出所偵辦,留下一臉錯愕的鄭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