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必修學分 情傷不能觸法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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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必修學分 情傷不能觸法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 2008.10.27
東海大學社工系主任彭懷真,8月在本報「給大學新鮮人的十封信」中鼓勵大學生:「大膽去愛吧,痛過的人才夠力」。不過,最近中興大學發生一起男女感情糾紛,女方為情所困,因此觸法,彭懷真認為,報復心態不可有,分手哲學考驗情人智慧,也是必修學分。
中興大學發生一起「情刪事件」,文學院一名蔡姓女大學生的選課紀錄,遭男友的前女友竄改,這個小小的舉動已觸犯了「違反變更他人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東海大學社工系主任彭懷真說,這起個案考驗男女分手的智慧,被分手者難免傷心,這是失戀必經的過程,要學習放手,報復心態不可有,否則「反作用力會傷到自己」。
中興大學諮商中心主任、副學務長謝禮丞指出,校內統計去年求助個案晤談主題「情感問題」排名第2,這起個案校方得知後,僅針對學生選課部分採取補救措施,不介入處理學生的感情問題,避免受害者、加害者二度傷害。
彭懷真認為,中興大學的作法很正確,大學生是成年人,不宜強迫學生接受輔導,愛情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個案若自願接受輔導,身為師者或諮商師再從旁協助;但是師長必須告知學生,不管情傷再痛,都不可以有觸法的行為。
彭懷真談「分手哲學」,感情受挫折若產生報復心理,要考量到若釋出「報復的作用力」一定會產生反作用力。
興大陳姓女學生因失戀而刪掉情敵的選課紀錄,也許會釋懷部分情傷,「反作用力」卻導致她觸犯了法律。
從受害者蔡姓女大學生的角度來看,彭懷真分析,即使蔡姓學生並無意介入他人感情,但她男友確實移情別戀,這股作用力才衍生陳女選課紀錄被刪除的反作用力。
東海大學社工系主任彭懷真說,人際關係之間蘊藏「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奧秘,這是每個人時時刻刻都在學習的課題,「禮記」中提及:「故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於言而慎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