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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戲 男以死逼婚判無效
蘋果日報 2008/10/17
婚前協議不同居「人頭新娘」完婚即提告
【郭芷余╱高雄報導】女子劉怡君和男友蘇志強交往五年後,原預定在今年三月結婚,但劉女突然以蘇有債務、個性不合為由,不想結婚,但蘇揚言若無法結婚就要自殺,劉女於是要對方簽下協議,約定婚後立即分居,也不必履行同居義務。法官審理後,昨天判決兩人的兒戲婚姻無效。
匪夷所思
兩人結婚後劉女馬上離家,並拿著協議書告進高雄地方法院,確認兩人婚姻關係無效。即使獲判勝訴,劉怡君(三十歲)昨天仍未解釋既不願結婚,為何又舉行婚禮,只低調表示:「有些人適合當情侶,不適合結婚,他就是不適合結婚的人。但已經提親三次了,我不得不上網搜尋解決方法。」
法官:雙方清楚協議
劉女向法官表示,男友蘇志強(三十三歲)明知她不想結婚,只因蘇家家長逼婚,就要求她配合當「人頭新娘」,她原本不願意假結婚,但蘇揚言若無法順利結婚就要自殺,兩人才於今年三月二十六日簽訂假結婚的協議書,十天後舉行婚禮。
這份令人匪夷所思的協議書,內容包括兩人於婚姻儀式結束後就分居,男方不得要求女方履行夫妻義務,是男方要求女方進行無意願的結婚宴客行為,女方有隨時訴請婚姻無效的權利等。
法官審理此案時,劉母曾到法庭作證表示,三月初時,蘇幾乎天天到家裡商討結婚事宜,但女兒因與蘇個性不合,加上蘇又在外負債四十萬元,根本不想結婚,蘇志強也很清楚協議內容。
法官審理後認為,蘇在電子公司從事採購工作,應該十分清楚假結婚的協議內容,而且兩人根本不是真的打算結婚,即使有宴客也沒有意義,因此判決劉女勝訴,兩人的婚姻無效。
「喜貼發了她才不結」
蘇志強昨喊冤:「喜帖都發出去了,她才跟我說不結婚,若不簽婚前協議書她就要逃婚,我沒看就簽了,沒想到是假結婚的協議書!」蘇說:「這場婚事受傷、損失的都是我,我認賠,不會上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