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賤招逼離婚 妻怒告夫與情婦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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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賤招逼離婚 妻怒告夫與情婦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8.10.22
「你老公已不愛你了,還賴著不走」桃園縣葉姓商人外遇後,勾結情婦想氣走妻子,由情婦打電話說纏綿情史,逼問「何時讓位」,丈夫也以家暴逼迫,元配氣炸,怒告2人妨害家庭。
桃園地署昨天開庭,葉姓男子未到,妻子黃姓婦人提出丈夫情婦吳姓女子打來的電話錄音,有自述稱的婚外情史,不過葉妻並未捉姦在床,僅憑2人情史和自稱親熱過,能否構成通姦罪,檢察官還要再調查認定。
桃園地檢署調查,葉姓男子(34歲)和妻子結婚8年多,去年初葉妻發現丈夫行為變得怪異,同事也告知丈夫疑有外遇,葉妻追問後,葉爽快承認有婚外情,表示深愛對方,去年底開始不再回家,並勾結情婦想氣走妻子。
據黃姓婦人向檢方指出,今年1月起,丈夫的情婦吳姓女子打頭陣,多次打電話對她吐露一切,聲稱和她丈夫一見鍾情,2人情不自禁戀愛,難以自拔,故意叫丈夫「寶貝」,還透露2人的纏綿經過、訴說2人的情史,暗示丈夫的性能力「很不錯」,故意氣她;她不願便宜吳女,一再隱忍,沒想到吳姓女子後來嗆聲「你丈夫已不愛你了,還賴著不走」,最後亮底牌,問她「何時離婚」。
黃姓婦人指出,她知道這是丈夫對付她的招數,用意是想激怒她和逼她離婚,但她不滿2人用賤招逼她,拒絕離婚,丈夫不善罷甘休,3月間開始「整她」,經常藉酒裝瘋對她拳打腳踢和罵人,連續4個月惡整下來,她幾乎快瘋掉,無法再忍受這種折磨,但要讓丈夫受到教訓,因此控告2人妨害家庭,讓親友們知道是丈夫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