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浪女台北慾女~Love發言權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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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浪女台北慾女~Love發言權
自由時報 2008/10/21 文/喬思琳
友人巧巧前一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電腦工程師阿強,兩人非常投緣,第一次約會居然超過10個小時,交往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兩人就打得火熱,「我找到真命天子了!」她整個人都充滿戀愛的光輝,讓人為她高興。
不料有一天,巧巧發簡訊給我:「阿強最近很怪,很冷淡,好像一直在躲我。」
「發生了什麼事?」我好奇的問她。
原來兩人一起到外州玩,在床上濃情蜜意時,巧巧一興奮,充滿愛意的告訴對方:「我愛你。」巧巧不說還好,一說阿強整個人尷尬起來,之後態度更有180度的轉變。
我恍然大悟,原來巧巧太早向對方表白了。其實愛一個人,真正的快樂是,彼此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向對方說:「我愛你」這三個字,不過如果兩個人的感情基礎還不穩固的時候,太早表白,反而會達到反效果。
對於誰應該要先說:「我愛你」,藝人凡妮莎米妮洛在接受時人雜誌的採訪,有一番高明的見解,她說:「我有個成規,那就是絕不會先說那三個字,因為當我聽到男人說出來時,我就知道他們不是因為我先說,才說出口的。」
對大部分的男人來說,要說這三個字,還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特別是在剛交往的時候,如果女生太快說出口,反而會讓他們害怕會失去自由,可是時候到了,他如果對妳說出這三個字,那就代表他對這段感情的肯定,聰明的女人,何不把這個發言權交給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