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怨偶多 新台灣之子嘗苦果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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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怨偶多 新台灣之子嘗苦果

中國時報 2008-10-17 【徐尚禮/專題報導】

 近日,「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呼籲當局放寬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及工作條件。事實上,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大陸配偶離婚率高,留下為數眾多的「新台灣之子」承受兩岸通婚苦果,是更大問題。

 午夜十二點多,五歲男孩阿明牽著三歲的妹妹在板橋一社區公寓門口放聲大哭,鄰居都知道一定是阿明的爸爸又在半夜外出飲酒去了。阿明的媽媽是大陸妹,幾個月前和老公離婚回大陸去了。阿明夜裏醒來找不到爸爸,一邊哭著一邊告訴鄰居,「我沒有媽媽,我要找我爸爸」。

 觀念不合加婆媳紛爭 離婚率高

 兩岸自從一九八七年開放台灣民眾赴大陸探親到二○○八年一月底,台灣外籍配偶中,大陸配偶達三十萬四千八百六十六人。據內政部統計,近年來兩岸配偶離婚率居高不下,從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離婚總對數除以結婚總對數,大陸配偶每一百對就有五十五對離婚。

 另外九十六年大陸配偶(含港澳)離婚人數共六千六百零三人,占外籍配偶離婚人數五九.五四%。而九十六年全台離婚登記對數計五萬八千多對,其中配偶為外籍與大陸地區人民者計一萬一千多人。這說明大陸配偶不僅離婚率高,且每年離婚人數居高不下。

 對社會造成衝擊是,每年將有愈來愈多的「新台灣之子」必須承受兩岸通婚苦果。因為兩岸通婚的大陸配偶多數是女性,離婚後子女多歸男方撫養。

 阿明的媽媽是福建廈門人,丈夫原本從事餐飲業,近年台灣經濟不景氣失業在家,其大陸籍妻子迫不得已要打零工,沒幾個月後乾脆拋夫棄子以台胞身分回大陸。

 每一百對 就有五十五對離異

 持台胞證返鄉,意味來台多年的大陸配偶已取得台灣身分證,這一類大陸配偶回大陸常面臨適應不良問題,最後只能重回台灣尋找機會。

 廿歲從湖南鄉下嫁到台灣的小玉,十多年來生下四名子女,小玉夫家有祖產生活小康,但由於夫妻觀念不合,加上婆媳糾紛,去年離婚。

 小玉帶著兩個女兒回湖南鄉下老家,但在台成長的十幾歲的大女兒無法適應大陸鄉下生活,最後只好送回台灣,小玉隻身在老家找機會,這機會包括再找個好男人以及能賺錢的生意。

 一年過後,小玉又回到台灣。她說,在老家再怎麼努力做小生意,一個月頂多賺個千把元人民幣,那比得上台灣的工資。如今台灣各行各業雖然不景氣,小玉正和朋友在住家附近找個好地點,準備經營服飾店或小吃店。

 子女多歸男方 教養問題多多

 問她為何不在大陸找個穩定工作,小玉說,現在大陸各城市連個體戶都要有證照,小玉已經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中國國籍早被註銷,以台胞身分想在大陸找個穩定工作並不容易。

 小芳也是大陸配偶,四年前和丈夫離婚後回江蘇老家,兩個讀國小的男孩只能由爺爺奶奶照顧,因為爸爸是外派大陸的台商。由於小孩長期沒有雙親照顧,兩個小男孩中的老大有暴力傾向,尤其是碰到同學故意問說「你媽媽到哪去了?」一定發脾氣。學校老師常在聯絡簿上要求「家長」格外關懷小孩成長。

 統計顯示,台灣人口出生率較低,平均每七個新生兒中,有二個係外籍配偶所生,而大陸配偶又在外籍配偶中占大多數。兩岸怨偶愈多,意味更多「新台灣之子」命中注定要承忍父母離異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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