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妻分房遺棄 校長訴離不成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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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妻分房遺棄 校長訴離不成
蘋果日報 2008/10/14
【黃哲民/台北報導】一名七十多歲退休校長,指責妻子十八年前熱中參加同學會,私下找男同學爬山或摟抱,讓他倍感羞恥,罹重度憂鬱症,更不滿長期分房被遺棄與虐待要求離婚。但法官查明被告只是參加正常社交活動,沒嚴重到言行失當,昨判退休校長敗訴。
子女們盼父母復合
法官審理時,老校長還拿一根木棍給法官勘驗,指稱被妻子打傷,「棍頭都打爛了」。妻子否認並反稱丈夫用強力膠封死她的房門,哀怨都老夫老妻了還吵什麼離婚。
兩人小女兒覺得爸爸很無厘頭,出庭笑說媽媽很忙沒空和爸爸吵架,她陪媽媽參加過同學會,媽媽沒和別人有親密舉動,不過爸媽已「相敬如冰」,半年來不講話。小女兒還爆料,指爸媽今年為空屋出租爭吵,爸爸想起媽媽以前的事才訴離。
老校長當庭板著臉聽女兒說笑沒反駁,堅稱妻子不顧他的感受,反正以前談過離婚,乾脆分開來減少爭議。妻子委屈說丈夫鼾聲太大才分房,但彼此仍有親密生活,希望能共度餘年。據悉,子女們發現老爸需要關懷,審理期間不斷做球給爸媽復合,有機會喜劇收場。
可訴請離婚理由
.另一半長期虐待自己或自己的父母親等直系尊親屬
.另一半和別人性交(通姦)
.另一半生死不明逾3年
.另一半惡意遺棄或意圖殺害自己
.另一半故意犯罪遭判刑超過6個月確定
.另一半有重大精神病或不治的惡疾(如癌症末期)
.婚姻關係出現重大事由,致無法繼續。
如:另一半不願負擔家用,爭吵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