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從母姓 離婚子女無「法」自主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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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從母姓 離婚子女無「法」自主
中時電子報 2008/09/21 朱芳瑤/台北報導
阿宏與母親步出法院,十分鐘前,他在法庭上陳述,父母離異多年,自己隨母親改嫁到新家庭,一家五口三個姓氏,受盡旁人異樣眼光,希望能改從母姓。但法官以原姓氏無「不利之影響」,當場駁回。阿宏憤慨不已,「我廿五歲,竟無法對自己的姓氏作主!」
立法院去年五月通過民法第一○五九條修正條文,子女姓氏改以父母書面約定,彰顯兩性平權的同時,離婚子女要改姓卻嚴格許多。
該條文規定,夫妻離婚後,若有事實認為子女原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或子女都可以請求法院宣告改姓;若由子女提出改姓,不論是否成年,都需父母書面同意。新法上路後,不少離婚子女想改從母姓,迫回頭面對生父,希望能取得同意而不可得,很多人走上訴訟一途,卻往往希望落空。
單親媽媽蘇珊揮別前夫家暴陰影,獨自拉拔兒子長大。兒子艾力克今年三十歲,見母親娘家沒有血脈傳承香火,上法院請求改從母姓。
艾力克向法官痛訴,生父多年來幾乎對他不聞不問,還有家暴前科。但法官判定,母子並未完全與生父斷絕聯繫,血脈傳承與改不改姓無關,且目前看來,艾力克從父姓「沒什麼不利」。
「我因家暴離婚,孩子要改從母姓,法院不幫忙,只能回去求施暴者同意,簡直沒道理!」蘇珊不解,法律如此規定,令人情何以堪。
再婚媽媽卡洛琳說,兒子頂著生父姓氏,總是避免穿著繡有名字的制服和新爸爸出去,討厭填寫學校要求的通訊錄,遇到同學詢問只能含糊帶過,在在都讓她心疼不已。
小雅說,她想讓女兒改從母姓,又怕在法庭上遇見早已撕破臉的前男友,只能把苦水往肚子裡吞,等看看有沒有修法的機會。
愈來愈多單親媽媽發現,讓離婚子女改從母姓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她們組成「監護權媽咪」團體,在網路上發起連署,要求該條文對已離異的夫妻應有配套方案。
執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尤美女直指,當事人陳述從父姓帶來生活上的困擾,在法官眼中,幾乎都不構成「不利」。但「何謂不利之影響?」相關單位應做出符合社會期待的見解,成年子女也應有更多的姓氏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