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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得諮商 婦團:婚姻易進難出,有必要嗎

【聯合報╱記者李玉玲╱台北報導】 2008.09.01

針對內政部規畫中的結離婚新措施,婦權團體不解指出,如果上網登記就可以結婚,離婚卻還要經過諮商,婚姻關係易進難出,政府不就是另一種形式的「詐騙集團」,讓兩個痛苦的人留在婚姻關係裡,有這個必要嗎?

中央大學性卅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指出,相較於結婚上網登記即可,兩廂情願的離婚還要經過諮商,婦權人士多年奮鬥,就是要爭取兩性自主結合、自主分手的平等關係,看來這個目標還很遠。

何春蕤說,政府拚經濟就好,何苦還要以第三者身分去管婚姻關係,用法律力量讓兩個不想在一起的人綁死在婚姻關係中,有必要嗎?她指出,現代社會的親密關係已是多元流動的關係,婚姻只是人生選項之一,政府該做的是,讓人民生活得更自在輕鬆,有自主的權利,而不是事事由國家來裁定。

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也認為,離婚諮詢如果是以自願為原則,政府提供想離婚的人更多法律等相關諮詢服務,這項立意是好的;但如果是強制性,則令人匪夷所思。曾昭媛表示,如果雙方當事人都已決定離婚,政府有什麼立場介入。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則表示,結婚上網登記是基於便民原則,但傳統上結婚是喜事一樁,大部分人可能還是會選擇公證儀式昭告親友,她比較擔心的是,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上網登記應該要有更完善的規畫。

對於離婚諮商,姚淑文認為,如果夫妻離婚還有小孩監護權需要商談,離婚諮商有其存在必要性;但如果離婚不涉及小孩教養權,夫妻雙方也都同意,政府想用諮商讓當事人挽回婚姻,不免讓人有「歹戲拖棚」的感覺,想要透過諮商解決感情已經破裂的夫妻關係,效果令人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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