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妻打斷手骨 調查員判刑 ed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489611.shtml
毆妻打斷手骨 調查員判刑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08.08.26
鄭姓調查員去年2月與簡姓妻子結婚,但婚後感情不睦,鄭姓調查員竟6度毆妻,造成妻子的右手4次骨折,板橋地院依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判處鄭姓調查員有期徒刑6月及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
據查,鄭姓調查員與簡姓妻子婚後感情不睦,簡女還曾對外爆料遭調查員丈夫毆打凌虐,但鄭反指他與簡女並未結婚,是有人拿他身分證到法院辦理假結婚,目前兩人的離婚案件還在法院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鄭與妻子感情不睦,共6度毆妻,鄭扭轉妻子右手造成骨折,或把妻子拖下車在地上拖行成傷,還有次將妻子衣服脫光後關在更衣室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