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徵信社抓姦不成反吃上妨害自由官司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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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徵信社抓姦不成反吃上妨害自由官司

中國時報 2008-08-23 【馬瑞君/台中報導】

 想找另一半的「偷吃證據」,要小心蒐證不成還可能使自己吃上官司!一名蕭姓女子找徵信社情蒐張姓丈夫與詹姓女子的外遇證據,未經對方同意強行進入詹女住處,將廁所垃圾等搜刮帶走,違法取證讓其夫、外遇女通姦罪嫌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反倒是蕭女和兩名徵信社人員,因強制罪嫌被起訴。

 蕭女因懷疑丈夫與詹女有染,找上一家徵信社暗中調查兩人的交往情況。整個調查作業持續兩個多月,但都無所獲。

 直到今年一月中,蕭女和兩名徵信社人員,在清晨六時半,發現張某兩人一起進入詹女住處,「賓果!」一行人以為絕對有所斬獲,立即向派出所報案,希望警方前去查訪。

 員警按電鈴,詹女從貓眼看到許多人,告知僅同意讓警方入內,但門一開,蕭女等人立即闖入,徵信社人員拿相機、攝影機猛拍不停,在警方未出示搜索票或臨檢單的情況下,逕自將廁所垃圾桶內的物品等搜刮一空帶走。

 警方認為蕭女等人是違法取證,也不敢貿然將其取得物品當成扣案證物,直到檢方偵辦後,也認定其無證據能力,在無相關佐證情況下,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也就是,蕭女花了大把銀子找徵信社「抓猴」,最後卻是做白工。

 非但如此,還因為無故侵入他人住宅並取走屋內物品,觸犯強制罪,無法給偷吃的丈夫、外遇對象一個教訓,反倒是自己先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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