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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情人 每月至少3起情殺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2008/07/22

去年1月至今情殺案成長3倍


日前一留美碩士將小他18歲的女友挖眼割喉殺害,震驚社會,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統計,從去年到今年6月為止,平均每個月至少有3件殺人未遂與殺人致死的情殺案件,較五年前成長三倍,「危險情人」帶來的殺機不容小覷。


親密愛人反目成仇、甚至暴力相向的社會新聞層出不窮,婦女救援基金會統計發現,從去年1月到今年6月,平均每個月都有三起情殺案件,受害者多半是女性。


基金會執行長高小晴表示,探究許多出事的案件,年輕男女常抱持著「只要我喜歡」的態度,或是怕家人反對,偷偷摸摸來往,連父母都不知情,甚至也從沒見過對方的父母、朋友,把自己置於危險境地。


女性自保!平時要觀察對方言行


基金會也提出「傷害STOP」的愛情安全守則,也就是Safe安全、Time時間、Occasion地點、Person對象。高小晴說,平時就要觀察對方言行舉止、生活背景及交友情形,比如朋友不多或者人際關係冷漠,甚至不讓自己接觸他的社交圈等,就要留心。


另外,對方的人格特質也是觀察重點,是否有情緒不穩定,時常大小聲說話,或是一有爭執便砸東西罵粗話,但事後又百般獻殷勤示好,也是個警訊。


分手勿單獨談判


高小晴也建議,當要跟危險情人分手,最好不要單獨談判,可讓對方的父母、朋友等有影響力的人協助,並且不要以言語激怒對方,才能好聚好散,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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