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沒落紅… 揭開性侵陰霾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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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沒落紅… 揭開性侵陰霾
聯合新聞網 2008/07/17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縣張姓婦人十多年前帶著女兒改嫁,當時讀小學的女兒卻被丈夫前妻所生兒子玷辱,十多年後女兒婚姻不幸福才說出秘密,她也為了女兒和丈夫感情破裂,訴請離婚勝訴,她感嘆,母女的婚姻都以失敗收場。
桃園地院調查,張姓婦人(40歲)12年前離婚後,帶著讀小學的女兒改嫁黃姓男子,據她向法院指出,當年開小吃店幫忙家計,嫁到黃家二年後,感覺女兒情神怪怪的,但忙於工作,女兒又未說出心中秘密,直到二年多前女兒嫁人後,新婚之夜沒落紅,丈夫懷疑女兒婚前不貞,女兒常遭家暴而吐露十一年前曾遭繼父兒子性侵的秘密。
張姓婦人指出,從此女兒被丈夫冷落,常遭嘲諷,家暴凌虐更是家常便飯,生活很痛苦,她知道女兒這段辛酸往事後,對丈夫和兒子不諒解,曾代女兒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因時間發生久遠,相關事證均已模糊,無從調查,檢方難以追究刑責。
張姓婦人無法從法律討回公道,要求丈夫和兒子對女兒婚姻不幸福道歉認錯,但丈夫和兒子堅持不道歉,表示沒這回事,讓她和女兒更受傷,她只好帶著女兒搬離,以無法再和丈夫相處訴請離婚。
桃園地院調查時,張姓婦人的女兒出庭作證表示,早年被繼父兒子玷辱時,對方恐嚇她不得告訴別人,否則會殺害她和母親,她當時念小學一年級,擔心媽媽和自己被害,不敢說出,成為心中最黑暗的陰影,對男性有點排斥,直到婚後被丈夫發現才說出藏了十多年的秘密,黃姓男子則表示是妻女誣賴他們,夫妻間為此事鬧得水火不容,法官昨天以二人無法再共同生活為由,判准離婚。
據張姓婦人指出,女兒因無法獲得夫家支持,後來協議離婚收場,沒拿到半毛贍養費,她也為了幫女兒爭口氣,鬧到和丈夫離婚,母女二人都因女兒早年被玷辱的事件,影響到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