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認無性器接合妻通姦告不成

男子的妻子曾提告丈夫家暴,今年初曾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但男方不願搬家,
妻子只好帶女兒在外租屋,她曾在今年3月和8月兩度返家拿東西,
卻正好撞見丈夫把小三帶回家嘿咻。8月某日丈夫還和小三到摩鐵嘿咻,
結果妻子在丈夫手機發現13張男女裸露下體照的照片,憤而提告通姦。

男子出庭時表示,照片中男主角非他本人,自己是從事影片後製、女子是美術編輯,
2人常在家裡討論工作內容;女方也說照片女主角不是她,當天她因突感身體不舒服,
對方才陪她去摩鐵休息。檢方認為即便下體照男女主角就是他們2人,
但無性器接合無法證明發生性行為,最後不起訴處分。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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