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被男友偷拍裸照 女誣告性侵被判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汪姓女子,到夜店喝到爛醉後被余姓男友發現竟有疑似「第三者」男子傳來曖昧簡訊;沒想到余男卻轉而偷拍汪女裸照傳送給「第三者」,讓汪女憤而怒告性侵。全案經法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處汪女有期徒刑2個月。

根據了解,雖然汪女在得知余姓男友偷拍自己裸照,傳給第三者後努不可遏,並因此而怒告性侵;但檢方卻根據簡訊查出,兩人應為男女朋友無誤,而且余男還提醒汪女要住他家必須注意的事宜,因此認定汪女明顯誣告。

全案經法院審理後,今日依誣告罪判處汪女有期徒刑2個月;而余男妨害秘密部份,則已在去年被判處2萬5千元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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