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妻賣春錢養小三 台妻殺日夫判十年

東森新聞 – 2014年6月6日

一名婦人年輕時跟流氓男友未婚生子,對方還以她的名義到處欠錢,後來又嫁給來台觀光的日本男子,想說跟著她一起到日本重新開始生活,沒想到這個日本丈夫好吃懶做不工作養家,她為了養家養孩子不得不賣春維生,不過後來竟被她發現丈夫不但跟她的恩客騙錢,甚至帶著她買春賺來的錢帶小三開房間,她一氣之下夥同朋友一起把丈夫殺害了,在日本服刑十年,前年回到台灣後也被依殺人罪起訴,不過法律不外乎情理法,考量婦人的坎苛身世加上一罪不二罰,免除她十年徒刑免執行。

判決書中指出36年前一名陳姓婦人,認識來台觀光的日本男子哲也後來嫁到日本,不過丈夫不工作養家,他為了養孩子只好賣春維生,只是沒想到老公不但跟他的恩客騙錢,還帶其他小三開房間,讓陳姓婦人實在難忍叫唆朋友把丈夫給殺了,當時在日本已經服刑十年,回到台灣後也被依殺人罪起訴判刑十年,不過法院宣告他免執行。台中地方法院庭長:「因為是被害人不養家不負責任,加上已經在日本已經執行10年,所以一罪不兩罰回來就免執行。」

婦人第一段婚姻也很悲慘,他回憶當時他年輕跟流忙男友未婚生子,還以他的名義到處欠錢後來認識日本的丈夫,才想說隨他到日本重新生活,沒想到又是另一個悲劇,法官考量死者長期對家庭不負責對婚姻不忠,才讓婦人萌生殺機,又考量婦人一身是病,已經在日本服刑過,以一是不二罰原則宣判婦人免入獄,只不過一生已經走了大半輩子,前半生遇人不淑還犯下殺人罪,即使回國免入獄,婦人也不禁感嘆一生都是悲劇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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