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淫照外洩 女反告男性侵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
30多歲女子小愛(化名)與男友同居,卻又「劈腿」小她好幾歲的池姓男子,交往20天日日翻雲覆雨,累計超過百次,池男事後發現自己是第三者,竟連續傳簡訊恐嚇,並印性愛裸照送給她男友,小愛怒告池男擁槍威脅強制性交、恐嚇、強制及妨害秘密等罪,池男最後被依恐嚇罪起訴,並具體求處7月徒刑,其他罪證不足不起訴。
本案發生在去年6月間,小愛與池男翻臉後,自稱遭池男脅迫交往,並遭偷拍性愛照片,性侵累計破百次還因此懷孕,池男並傳恐嚇簡訊,她因此到警局提告。
池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由於2人性愛照片無從證明小愛有被強制性交,警方前往池男住處搜索也未發現有槍枝及其他性愛照片,因此強制性交、強制、妨害秘密等罪均因罪證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恐嚇部分則因池男傳送恐嚇簡訊給小愛,並在性愛照片上寫明「這就是你愛的女人到處拐吃騙幹」、「為了要從男人身上得到好處就到處陪睡」、「這樣子髒東西你還敢用嗎?」等語,罪證確鑿,檢方據此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