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家暴紀錄 惡媳亮刀舞鋤頭 半年8嗆保護令
更新日期:2011/06/2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驚世中國媳婦!拿鋤頭、拿刀作勢殺公婆、小叔,半年內8度違反保護令,起訴期間也照犯,檢方於二度起訴書中直指,羅姓婦人犯後飾詞狡辯,審理期間仍繼續犯案,毫無悔意,「實有適度與社會隔離必要」,具體求刑10月。法界人士表示,半年內連續8次違反保護令,應該是創了台灣司法界的紀錄。
98年從中國湖南嫁來新竹的羅姓婦人(27歲),來台不久就與先生大吵,坐輪椅的小叔趨前瞭解,羅婦竟放話「我要殺了你哥!連你也一起殺!」99年2月小叔聲請保護令,新竹地院法官裁准不得對公婆、小姑、小叔騷擾與精神上不法侵害。
羅婦不滿小叔聲請保護令,連打他多次耳光,還咬傷右臂。某次見婆婆煮飯,故意將3天前吃剩的廚餘倒進去,還拿髒碗幫智障的小姑裝水。看見公公餵自己的孩子吃餅乾,竟罵去死啦,然後嗆公公「你報案啊!」
99年3月羅婦拿著鋤頭,作勢要砍死公婆兩人,還拿水果刀向小叔說「我要殺了你們全家!」羅婦收到暫時保護令期間,連續6度違反保護令,小叔被迫於99年6月具狀再次聲請保護令,要羅女遷出住所,法官裁准。
羅女99年7月接獲二度保護令,在警方執行下搬出,8月初公然回家,被報警逮捕移送。事隔10天,又回來翻箱倒櫃,再度被警方送辦,她光是違反保護令,就8進8出派出所與地檢署,還嗆「你們台灣人欺負中國人,我死也不瞑目!」
羅婦在審理期間,聲稱有精神官能症,無法控制情緒,希望法官判無罪,合議庭將羅女送交機構鑑定,卻發現根本是裝出來的。羅女6度違反保護令部分,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宣判當天又因第7、8度違反保護令,新竹檢方具體求刑10月。
羅婦婆婆說,兒子是貨運車司機,在家時間不多,管不了媳婦,另外2個兒女,男的坐輪椅、女的重度智障,且她和老伴年紀都一大把了,老弱殘障只能眼睜睜看著媳婦放肆。
曾勸媳婦「女人內衣褲不要曬在太暴露的地方!」沒想到她竟回嗆「那妳幫我曬啊!」坐輪椅的次子教訓大嫂「你們中國人都這麼不知道敬老尊賢嗎?」媳婦竟用腳踢小叔,還甩他耳光。
她難過地說,媳婦常嗆「你們上警局、上法院搞我,真是浪費時間,倒不如我把你們全家一個個砍死,那才乾脆!」她要兒子早點和這惡媳離婚,兒子卻一直拖,實在想不透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