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8歲女童離婚 公開遭家暴痛苦 ed

TVBS 2008/04/22



葉門一名8歲小女孩,2個月前在父親的逼迫下,嫁給大她22歲的男子,結果不但被虐待還遭性侵。之後女童獲律師協助辦理離婚,這名女童也和律師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葉門政府,立法明定結婚的最低年齡,好讓無辜的未成年女孩,能夠脫離被迫結婚的恐懼。





律師牽著小女孩的手,一起走到記者會現場;這個小女孩叫做諾茱德,只有8歲,卻已經有過一段婚姻。 2個月前,她的爸爸以害怕女兒被綁架為由,要諾茱德在結婚證書上簽字,嫁給一位比她大22歲,年紀30歲的男子;日前,女童指控丈夫毆打並性侵她,律師幫她訴請離婚,法院15日判准。現在,律師和小女孩一起站出來,要求國會修改法律,明定結婚年齡為18歲。律師:「我們要求所有人權團體和組織,一起保護婦女和小孩的權利,一起要求國會提高結婚年齡到18歲。」



葉門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的最低年齡,不過許多父母親因為太窮,早早就把女兒嫁掉,有的甚至還沒進入青春期,就已經結婚;許多女孩因此身心俱疲,還要忍受老公的虐待,如果沒有法律保障,諾茱德的例子還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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