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訪游走法律邊緣的調查公司:跟蹤一天最低600元 ed

北美新浪網 2008/4/7



  日前,本報報導了哈市一名機關工作人員小濤,為了想與前女友重修舊好,雇佣一調查公司查前女友婚外情的證據,沒想到,卻給自己招來了殺身之禍。由此案引發人們思考,調查公司這個游走于法律邊緣的行業究竟有多神秘?一周以來,記者對哈市多家調查公司進行了暗訪,一張辦公桌、一部電話,租處民房就能開公司。而有些公司更是“一年不開張,開張吃一年”。



  家家“神通廣大”



  調查婚外情、婚前身世、個人財產調查、非法同居取証、反竊聽反跟蹤、DNA親子鑒定、企業競爭對手調查……時下,調查公司的調查項目五花八門。



  3月30日,記者來到香坊區一處高層住宅里的某調查公司,稱要幫朋友調查婚外情。



  記者︰我要確鑿的證據,就是能說明問題的那種。



  答︰要床上鏡頭比較貴,六七萬吧。



  在南崗區某居民小區另一家調查公司,老板反復強調他們以誠信為本,絕不會拿拼在一起的照片糊弄人。



  記者︰跟蹤人一天得多少錢?



  答︰跟蹤一天最低600元,得跟半個月才能看出問題,算下來5000元左右。



  一家調查公司的私家偵探表現得更為“專業”︰如果你要婚外情的證據為了離婚,就得24小時跟蹤。因為法院不支持照片的證據,我們就會採用高科技的密錄設備,將被調查人什麼時候進屋,什麼時候離開都拍到,組成證據鏈。為了讓記者相信他們的實力,這名私家偵探還炫耀說︰“必要的時候我們還能調配警力。”



  設備全是“高科技”



  “你別看收費高,我們的設備都是高科技的。”記者以委托人的身份先後咨詢了幾家調查公司,很多調查公司都在高科技設備上大作文章。“晚上跟蹤我們有夜視設備,賓館開房我們有隔牆監聽器,與情人幽會我們有針孔窺探器、扣式偷拍儀。不管你到哪兒,我們都能拍到證據。”



  事實上,一些所謂的高科技設備只是調查公司博取雇主信任的誘鉺。前不久,一名女雇主聽了調查公司吹噓的這些高科技設備後,交了5000元調查老公婚外情。然而,在她與私人偵探一起去指認老公時,發現私人偵探所用的設備只不過是普通的照相機。



  游走于法律邊緣



  記者採訪了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學文,他告訴記者,個人隱私受到法律保護,調查公司使用跟蹤偷拍,以及利用非正常手段調取他人話單等業務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是違法行為,調查出來的這種證據不具備法律效力。目前,國家不承認調查公司的存在,凡是以調查所的名義對外實施調查的都不具有合法性。



  當事人無法調取證據時,由人民法院委托公權,但沒進行訴訟時,法院是不會委托調查權的。當事人不能自己收集證據可以委托律師,通過合法途徑進行調查。



  有資質的調查人員不多



  2001年,第一家民事調查中心在哈市成立,緊跟著冠以民事調查所等名稱的調查機構一家家出現。起初,這些公司的開辦者多為律師,隨著公司越開越多,從業人員素質也變得參差不齊,出現一些偵探為得報酬不惜觸犯法律的情況,使一些偵探遭到報復,一些調查所逐漸失去信譽。



  記者了解到,國家人事部在2005年出台專門針對調查行業從業人員的考試制度,對於調查師和高級調查師進行資格認証。但我省取得這項認証的人不多。鑒于哈市“私人偵探”日益增多,對社會的影響也日漸增大,有關職能部門應該加強對這一行業的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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