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家暴…妻自殺10多次 夫准離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1.05.07

經營金紙生意的陳姓商人,以妻子楊婦在家燒炭、上吊自殺未遂10多次,搞得全家「雞飛狗跳」訴請離婚,楊婦指是因丈夫對她說:「妳死後脹大,就包給阿雀姨(入殮工作人員),我不會讓你入陳家。」不斷言語刺激,她才有自我了斷的想法,法官認為兩人婚姻已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判決准予離婚。

陳姓商人說,他與妻子結婚30年,育有兩子兩女,妻子個性剛烈,稍不順她意即亂發脾氣,常亂剪他的衣服、照片,或無故離家,使他及子女無心工作,須四處尋找。

他原不以為意,直至兩年前,發現妻子竟在房間內燒炭自殺,所幸及時發覺才未發生憾事,自那時起,只要妻子單獨在房間內,他與子女需輪流看守,妻子仍不時在房內燒炭、上吊自殺未遂,先後共10多次,讓家人飽受身心煎熬。

去年7月間,妻子私自將家中的現金、金飾攜走離家,1星期後返家,要求他將名下土地及房產移轉登記給她,他不同意,妻子即大聲叫罵,揚言全家同歸於盡,讓他不堪其擾,身心俱疲,因此訴請離婚。

楊婦則說,她3年前車禍住院,丈夫對她非常冷淡,讓她心寒,還對她說「妳不趕快去死」、「死後脹大,就包給阿雀姨(專門承辦屍體入殮工作之人),我不會讓妳入陳家」,丈夫無情言語刺激,使她罹患憂鬱症。

楊婦強調仍努力維護已30年的婚姻家庭,但丈夫無情而罹患憂鬱症,又未就醫才有自殺念頭,就醫後已不想再自殺。

大女兒作證說:「媽媽很偏激,喜歡挑毛病吵架,甚至說謊,找一大堆理由與爸爸吵架,不聽她的話就會生氣,我們懷疑她是更年期。」二女兒也說:「媽媽一直想擾亂家庭,爸白天上班,晚上還要照顧她,爸不順她的意,就翻舊帳。」

法官認為雖夫妻無論富貴貧賤應互相扶持,不應在對方患病時離棄,但若一方所罹患疾病對他人造成精神上嚴重侵害,也屬家庭暴力行為,不應僅考量施暴者利益,要求受暴力者隱忍,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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