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延後過戶 投機客七招避禍
中國時報 2011/04/16【王莫昀/台北報導】
財政部祭出奢侈稅大刀開鍘,投機客也不是省油的燈,巿場傳出投機客七招「趨吉避凶」法則,多少可減少損失,甚至不受影響!
首先口袋淺的投機客,少賺為贏,過去一陣子,房價驚驚漲,不乏上漲一倍以上者,這時小殺一、二成出場,還是賺;其次是口袋深的投機客,汰弱存強因應,將外圍、不夠好的物件先清理出場,留下頂級路段住家、店面,以租待售。
第三是,養人頭,藉由一買一賣規避,只要不被查到就沒事,比起養人頭的成本,政府藉由奢侈稅要的錢,還是比較多。第四招,也就是在簽約時點上造假,透過協議,買賣雙方一起節省交易成本。
第五,就是夫妻以假離婚方式,解決自用住宅條件的認定問題。第六,房子不過戶,交由第三公正人信託,以指定買方為受益人的方式交易,等兩年年限過了,再由信託公司交給買方。
第七,是以權利移轉方式解套,屋主將所有權出售,約定一至二年後成交,並以欠債抵押房子、簽訂較高額本票等方式,保障買方權益。
不過,對上述方式,房地產業者指出,恐衍生不少糾紛,例如:之前台北巿國宅火紅時,確實有民眾為規避國宅五年內不得轉售規定,以這種權利買賣模式交易,但是,當所謂的「所有權」一再被轉手下,有些房屋所有人(即屋主)看到自己的房子漲了許多,不承認第二、第三手的交易,衍生許多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