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假離婚 老榮民告前妻

中國時報 2011/04/13【李忠一/宜蘭報導】

 八旬宜蘭縣唐姓榮民同意陸妻「假離婚」,改嫁病重的彭姓榮民共謀遺產,然事後吳姓陸妻拒絕復合,唐翁遂向檢方自首假離婚,並具狀控告吳女詐欺。惟檢方認為離婚出於真意並非假戲真做,未涉詐欺,將這對夫妻處分不起訴。

 唐姓老翁表示,十年前娶小他廿多歲的吳姓女子為妻,前年吳女開始提出假離婚要求,以改嫁罹患肝癌的彭姓老翁,取得彭翁遺產後再復合。唐翁答應後,去年十月吳女與彭翁辦理結婚登記,兩周後彭翁過世,吳女分得三百餘萬元財產,唐翁要求回復婚姻遭拒,到地檢署自首假離婚並告吳女詐欺。

 但吳女喊冤說,嫁到台灣後唐翁常對他家暴,由於兩人常發生口角,是唐翁提出離婚要求。她強調,離婚時還沒想到跟彭翁結婚,是在彭家擔任幫傭十多年,期間任勞任怨,彭翁過世前盼望有人可以送終,才答應與彭翁結婚。

 檢方偵訊發現,吳女遭家暴等話,並非全然不可採信,吳女與唐翁辦離婚時,兩名證人都指看不出有何虛假意思,認為是真離婚而非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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