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別戀 妒男來回輾斃判無期刑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4.07

首府大學(前身致遠管理學院)學生洪琦,無法忍受女友移情別戀,竟然開車追撞女友和情敵,兩度迴轉輾死女友。洪琦在法庭上說想以命償命、一死贖罪,但法院認為他仍有值憐憫之處,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洪琦案發後羈押至今,他的父母已賠償死者家屬九百萬元。劉女家屬更一審時,曾在法庭上表示希望被告判死刑。

洪琦和女友劉芳瑜、情敵顏嘉德是同班同學。洪與劉女自二○○七年一月交往,二○○八年八月分手後,洪得知劉女和顏同居,幾近崩潰,一度欲跳樓自殺,又起意與劉女同歸於盡,傳簡訊說「你帶走我的全部,我也要帶走你」。

同年十二月十六日,洪琦喝酒後在教室喧鬧,被學校送到醫院,通知父母帶回台北。隔天洪琦趁父母不注意,偷開母親的車,準備汽油,計畫撞死劉女,再到兩人常去的向日葵花田自焚並焚燒劉女遺體。

十八日上午,洪看到顏騎機車載劉女出門上學,在台南麻豆鎮一七六號公路,先以時速七十公里從後方將兩人撞飛落地,再倒車從劉女身上輾過;迴轉看到顏站在前方阻擋,狠心再以時速四十到五十公里衝撞顏,且二度輾過劉女。

洪本想抱走劉女,但力氣不足,經一旁同學阻止,報警處理,劉女送醫不治。顏被撞後趴倒在前引擎蓋,撞向安全島成傷。案發後,洪幾度表示,「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自己可以死掉,這樣也不能彌補我的過錯」。

但法院審理發現,洪琦以線上遊戲為寄託,本想從女友獲得情感慰藉,但個性內向、壓抑,在愛情滋養中獲得重生,卻在愛情破滅後受苦,終至崩潰,鑄成大錯,亦值憐憫;一審到更一審都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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