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死亡車禍 詐領保險金

虛構死亡車禍 詐領保險金
理賠員瞞天過海 涉勾結同學偽造交通事故等證明書 至少四次共得手560萬
刑事局偵四隊昨日破獲一起偽造文書詐領保險金案,逮捕嫌犯洪忠聖並起出假造文書一批。
一家產物保險公司前理賠員洪忠聖,在公司任職期間,與其黃姓大學同學勾結,涉嫌偽造交通事故證明書、相驗屍體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
,以「裡應外合」方式,虛構未發生的機車死亡車禍,向公司詐領汽機車強制第三責任險保險金五百六十萬元,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一組經連月
追查,將洪嫌逮捕到案,警方正追查黃姓共犯下落。
嫌犯洪忠聖〈三十二歲〉藉職務之便,涉嫌從九十年三月起,至少先後四次向公司詐領保險金,而今年中,洪嫌的行為被公司察覺有異,便
將他解雇。刑事局偵四隊隊長何明洲日前接獲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通報指出,最近有一家產險公司的車禍死亡理賠案件異常,遂指示該
隊偵一組組長王俊良率員偵辦。
警方追查發現,由該公司理賠員洪忠聖所經手核辦的理賠案件中,依申情書所填的死者身分證字號,與本人不相符,警方更向台北市戶政、
車禍鑑定、地檢署等單位查詢,赫然發現洪嫌向公司提出的交通事故證明書、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中的關防、印戳、簽署等,全都是偽造
的,懷疑洪某涉有重嫌。警方本月二日曾約談洪嫌,但他隨即不知去向,警方前晚在北市將洪某拘提到案。
警方表示,嫌犯洪忠聖與在逃的黃姓男子,原是北縣某私立大學保險系同學,兩人是從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起,至今年四月二十三日為止連
續詐領保險金。
據悉,嫌犯的犯案手法為,先由洪嫌選擇若干名向該公司投保機車強制責任險的客戶,再由黃某根據客戶的基本資料,虛構出未發生的機車
死亡車禍,大都是虛構客戶的親人向投保客戶借機車,卻不慎遭肇事車輛撞死,而肇事車輛又逃逸無蹤為由,向公司申請一百四十萬元的保險
金。
警方查出,嫌犯涉嫌偽造交通事故證明書、相驗屍體證明書、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及偽造假車禍死者姓名及人頭帳戶受異人等,作為詐
領車禍強制險理賠金的資料,因有洪嫌做「內應」,每次均能得手。

詐保險金 動歪腦筋
自殘、殺妻甚至詐死 手段無奇不有
近幾年來不肖人士為圖詐領巨額保險金,詐死、縱火、偽造相關證件,甚至殺害妻兒、忍痛自殘、謀殺等,樣樣都有,可說無所不用其極,
讓人匪夷所思。
這些詐領保險金事件中,較常見的是自砍肢體的事件,即自己強忍痛苦,活生生將自己的手指砍斷,還有斷掌、斷臂等,再向相關單位謊報
,遭到機車搶奪、歹徒毆打、意外等等的「金手指」、「金手掌」事件。
今年,刑事局就破獲一起類似案例,一名黃姓男子利用與妻子結婚週年出遊機會,涉嫌與他人共謀,製造假車禍,撞斷自己手臂,企圖詐領
巨額保險金。
還有縱火的手法,以彭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涉嫌從八十九年起,收購經營不善的公司行號,投保巨額保險金後,再縱火詐領保險金,事
後被警方查獲。較罕見的案例,則是在國外「詐死」,取得死亡證明後,由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巨額的保險金,以及不惜殺害妻兒詐領保險金
案件。
去年間,一名古姓男子涉嫌在中國借屍詐死,隱姓埋名,再由妻子出面向多家保險公司意圖詐領高達約億元的保險金,遭多家保險公司發現
有異後,向警方報案,循線偵破。
八十五年間,另名蘇姓男子涉嫌與菲律賓籍人士共謀,於菲律賓設局買屍,冒稱溺斃詐死,再勾結保險公司職員,向多家保險公司詐領數千
萬元的保險金,隨後也被警方發覺有異,將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嘉義地區則發生陳姓男子為詐領保險金,涉嫌先後謀殺五名妻兒的社會矚目案件。此外,詐騙集團也於醫療保單上動腦筋,涉嫌偽造大型醫
院的診斷證明書,再販售給貪圖保險理賠的人士圖取暴利,結果讓這些人士被保險公司識破後,吃上官司。

意外死亡 須經檢警報驗
目前,我國法律認定的死亡,可分為「自然死亡」及「意外死亡」兩大類,「自然死亡」是指死者因年老、長期病重、於醫院或家裡因病亡
故;在家屬無異議下,可經由醫療院所主治醫師、當地衛生機關或轄區派出所,直接開立「一般死亡證名書」。
家屬此時必須持死者死亡證明書、國民身分證、印章等資料,到當地鄉鎮市公所的戶政單位,申辦死者戶籍註銷、除籍後,整個「死亡」的
手續才算是正式完成。
此外,死者若是因不明或已知等因素〈如車禍或謀殺〉死亡,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者,則屬於「意外死亡」的範疇,必須先經過申請檢警報
驗程序。
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認為有無必要再經調查及家屬同意後,才會開立「刑事死亡證明證明書」,死者家屬始可根據檢察官開立的證明書辦
理後事,並據以向戶政單位辦法死亡宣告和註銷手續。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